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10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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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6 (第3/3页)

br>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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