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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1/3页)
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乱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淫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看女人向来处于肤浅的欣赏阶段,很少有人能让她主动想要去深入了解,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爱情这种东西,觉得这都是文学家和诗人编织出来的一种假象,是一种人类幻想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杰作。然后他就和余笙这个倒霉玩意儿纠缠在一起了,起初只是两看两相厌罢了,她看不惯他整日拽得二五八万的冷淡脸,他看不惯她乖乖女外表下一颗不羁的心,她气他毒舌又挑剔,他讨厌她敏锐到几乎带锋芒的洞察力。这是一段孽到不能再孽的孽缘,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祈祷这倒霉玩意儿别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他视线里。奈何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她又是学生会活跃分子,初中的她正好负责高中部的考勤,他又是个万年踩点儿王,俩人遇见的几率几乎是八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没去上课。后来到了大学,他心想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倒霉玩意儿了,结果就听说她扬言要考a大投奔他。天可怜见,他一点儿都不想看见她。内心怀着无比蛋疼的情绪提心吊胆了近两年,从最初的抗拒到后来隐隐有些期待,这中间的变化着实让他自己都错愕不已。他矜持又躁动地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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