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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3/3页)
就洗不清了。既然都是洗不清,也不介意更混浊!杀龙爷那天起,枪再没离过身,我想我会带着它进地狱。我预了自己不会有好结果。并不是相信什么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之类的傻话,从被出卖那天开始,我就不相信有神存在,要有它也是个瞎子。我只认为,杀人总要偿命,今天我为了自己往上爬而杀人,总有一天我一定也会被某个人杀了!黑社会就是如此。可明知道结果,我还是要走下去,这条路没得回头。人生没有后悔药吃,何况我从来不想过去,我只往前走。其实我并不乱杀人,如果没有利益,不管对方说什么我都不放心上,任他们乱吠,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有他的声音,每个音调都影响我神经。事实证明我是聪明的,做每件事都经过头脑,自然会成功。我在帮派中不但没被人踢下,反而地位越来越高。很快,我坐到第十位。他让我去华泰企业学习,还给我一个区的娱乐场所打理。大学的课程我已经全部学完,正好开始实践。16.我二十二岁,成为华泰企业一名普通经理,成绩表现出色。在帮派中的人缘不是特别好,不过大家都只是靠虚伪应对交往,我也没有得罪什么人,自然不会太糟糕。手头上的娱乐场所也算过得去。我的出现,无疑给帮派中其他人继张沫后再次知道天才是什么概念。虽然他们所有人年纪都比我长,经验比我足,可在我眼中,他们都是单细胞的傻瓜!难怪前老大死后会被当时才25岁的张沫吃得死死。我很遗憾,可我和他们的智慧显然不是同个等级。无意之中,我得到帮派的过往记录,好奇之下拿来翻翻。却看得我忘记呼吸,冷汗直冒。什么天才!什么聪明的头脑!!我真是大言不惭,居然敢在他面前卖弄!!如景蓝所言,他二十岁才离开房间,当了五年宠物,可出来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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