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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3页)
来玩玩的小宠物,今天能指使他们!许多人在讨好我,怕我还记恨着做佣人时他们对我的欺凌。我正眼都没看过他们,又怎么记得那些鸡毛蒜皮事情!他们就是总想着欺弱怕强,才会一辈子只能做人下人。我不同,我不是坐在第十二位就满足的人!我开始抽烟,也开始喝酒。可抽得并不凶,也不会让自己喝醉。只是女人,试得很少,偶尔见到喜欢的,也会玩玩,但没有哪个特别喜欢。我知道,沉迷烟酒色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那几个分给我的小混混,拼命讨好我,却苦于我不爱说话,喜怒哀乐又不形于色,总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看他们的样子,也真可怜,自从跟了我,没有一天敢放开去玩。不过我喜欢看别人痛苦,所以什么都没说。心里很空虚,总觉得管理酒吧不是我想做的事,我还是比较喜欢花时间在读书和练枪上。尽管不算太喜欢,我还是用了一点儿头脑,把酒吧生意大大提升,而且渐渐越来越好。几个手下把我当神崇拜,帮派中人则认为我靠运气,对于我这以前做陪床的很是看不起。他来找我的次数依然不多,之前的宠物听说做错事,被他埋了,现在又换个新的。因为他们都没出过房间,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们长得什么蠢样。杀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我的枪法越来越好。他跟我说,其他帮派有人敢来挑拨。我想都没想,带着几个手下去找对方谈论。对方见我年纪小,长得又漂亮,全不放心上,竟公然调戏我!我提起枪,一颗子弹就把他结果了!结果两派人打起来,我杀了七个,没中枪,只是背上被砍一刀。和死神打过一次招呼,奇怪是我竟然不怕了,知道和那次比起来,这不过小儿科。帮派中人开始不敢那么嚣张当面给我脸色看,他们知道我也是杀人不眨眼,开始避开我,就怕我发起脾气也掏出枪。他却笑得开心,赞赏我的胆识。我并没有特别高兴,从杀第一人开始,手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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