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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2/3页)
庭的后代,先天体弱的可能性远远高于普通家庭。这个结果让众人震惊不已。亲自娶了表妹的,抑或家中兄弟姊妹、儿女嫁娶表兄妹的,一边抗拒这个结果,一边又忍不住心想,原来他(她)前不久夭折,或天生残疾,或是傻子的那个孩子,居然很大可能是因为近亲成婚?不是他(她)天生凶煞,命格冲撞的结果吗?!顾相早就知道这个结果,这会看着大家青白相间的脸,忍不住捏了把冷汗。原先他的妻子还打算给儿子许配娘家表妹呢,这还好是没赶上,不然将来生一两个不大好的孩子,上哪儿哭去?他儿子这么聪明能干,那娘家表妹也是极为端庄贤惠,若是因此坏了两人的未来,又该如何自处!顾相下了决心,这次回去就让妻子打消这个决定,免得害了两人。翌日议政就此事的处理方案大致讨论了一番,并没能直接定下来。等下一次朝会时,才暂时定了律法方案:先在大雍十三州中大力宣传此事,务必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在意。至三年后,大雍不得再有三代以内的近亲成婚。三十岁以下可生育的近亲夫妇若是自愿,亦可自行前往官府合离,各自嫁娶。大雍民风虽然开放,夫妻因过不下去而合离、再行嫁娶的不算少,但传统中因后代问题而被休妻的女子或者哥儿太多了。这条论据也算是直接证明,在近亲婚姻中无所出的女子或者哥儿,并非他们问题。既然有整个大雍的数据做支持,这分明就是最直观、最令人信服的证据,除了几个顽固不化的老人家坚决不相信近亲成婚的弊端,其余人其实都信了大半。那几个顽固的也拗不过家中人,毕竟朝廷并未说近亲成婚的后代一定会生出“不好”的孩子,只是说这“不好”的可能性,是几十倍、几百倍高于普通成婚。众人一想到自己周围情况,可不是么!那谁不就是近亲成婚的么,先前都夭折了两个孩子,可不就是这个理儿?毕竟大家都是富贵出生,怎会希望自家后代生出“不好”的孩子比别家大?而且这律法只说三代以内亲缘问题,第四代就是普通嫁娶了呀,有这么着急么,再等一代不就又能成婚了?于是大多数人对这一律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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