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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28节 (第2/6页)
人判处相对较轻的处罚。理由在于: 1、本案是一个特殊的个案,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的量刑,除了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之外,还应考虑被告人自己酿成的家庭灾难对其内心造成的创伤和痛苦。 作为被害人的生母,被告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他们可能会终生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无法面对自己的爱女、丈夫及父母亲人,无法原谅自己的行为。 对于被告人来说,这种由衷而发、伴随终生的自责、自怨、自悔和自省,也足以达到甚至超越了刑罚的惩罚和教育效果。 2、本案不仅是被告人的家庭悲剧,也是一个社会悲剧。 辩护人相信,在很多家长心中一直存在‘打是亲骂是爱’、‘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封建家长制传统观念,这也是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绝大多数家长普遍存在以牺牲子女的健康、快乐为代价,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情况,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是葬送丘愉幼小生命的真凶;应试教育及升学、就业方面的相互攀比与残酷竞争是这场悲剧的社会原因。 辩护人不否认被告人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换一个角度看,被告人也是受害者,而导致这场家庭惨剧发生的真正元凶正是上述社会因素。 综上,辩护人恳请合议庭,为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刑罚功能,彰显法律的威严和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请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幅度内减轻处罚。完毕。” 孟广达回应完毕后,看向方轶,用眼神询问他是否补充,方轶微微摇了摇头。方轶觉得孟广达回应的很好,不需要补充。 没错,今天开庭前,方轶和孟广达进行了分工,前面的工作交给方轶,待到辩护人回应时,由孟广达发言,方轶托底。 孟广达的发言是他们二人修改了多次的结果,语言太过于犀利方轶怕被相关部门反感,语言太过柔和又起不到作用,孟广达的发言是修改了几次的终稿。 毕竟当事人委托案件,看的是方轶的名气和专业能力,如果孟广达的发言次数太多,会给当事人喧宾夺主之嫌,当事人有可能会不满。 审判长继续走着程序,方轶对孟广达投去赞许的目光,看来可以让老孟挑大梁了。 今天曹永正和云乔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就坐在旁听席上,他们想听听方老大和孟广达如何辩护。 当听完孟广达的回应后,曹永正暗叹,要不人家能出名,确实水平比自己高,不服不行。孟广达的名气不断攀升,让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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