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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85节 (第4/6页)
进行,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原审被告人庄立在上诉人唐昌时的指引下,出资收买被害人项晴作虚假陈述,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原审被告人项晴在唐昌时、庄立的指使下,改变原向侦查机关所作的真实陈述,作虚假陈述,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但鉴于其情节显著轻微,又系未成年人,故不以犯罪论处。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上诉人唐昌时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原审被告人庄立犯妨害作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三、原审被告人项晴无罪。 “哎!早以前我劝他跟我一起办刑事案子,他还说刑事案子风险太大,他不做,结果这才几年他已经来者不拒了。 为了赚钱,他居然鼓动当事人的父亲去找被害人……,这是刑事案件的大忌。即便他不懂也该知道私下引导被害人做假证是违法犯罪。 这只能说明一点,他是真的缺钱!”孟广达的表情很复杂。 “现如今法律市场鱼龙混杂,法律公司和销售团队,除了不能上法庭外,其他的什么都能做。司法机关也不管,是个公司就能干法律的事,市场肯定混乱。竞争不激烈才怪,内卷是迟早的事。”周颖愤愤不平道。 “嗯,这么搞下去法律市场迟早要被搞完蛋。凑活干吧,好在咱们团队的业务不少。”孟广达说道。 “嗯,咱们的主要业务方向是刑事业务,相对来说好些。一般的当事人遇到刑事问题第一反应还是要找律师,因为关系到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当事人还是更相信律师。所以咱们的业务还好。”周颖回道。 “这案子,转了一圈,最后律师被判了一年,另外两个人一个被免于刑事处罚,一个无罪。搞来搞去为了一万元的律师费不仅把自己送进去了,还断送了律师工作。 即便是不赚钱,注销律师证不做法律这行,肯定还是有其他工作可做的,这下好了,弄了个污点。哎!何必呢!”孟广达为同事感到不值。 “两位探讨什么呢,这么严肃。”就在这时,杜庸提着公文包回来了,他去开庭刚回来。 “达哥的一位同事因为妨害作证被判了一年。办刑事案子还真是风险大。”周颖看向杜庸。 “肯定风险大!你也不想想,咱们的对面是谁,那可是国家机器,所以办案过程中必须慎重再慎重,每年都有律师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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