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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71节 (第5/6页)
白话也无所谓,因为一切的目标是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明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花费最少的沟通成本,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 说的直白点,就是律师要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这绝对不是贬义,反而说明律师很有沟通技巧,能与各种当事人同频。 “我儿子绝对没拿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法院判决书上也有写。”沈贵林听明白了方轶的意思后,急忙道。 “所以我说您儿子二审有希望,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可以为沈虎做罪轻辩护。”方轶道。 “那我儿子会被判几年?”沈贵林问道。 “这个我不好说,但是如果辩护成功,一定会比现在的刑期短。但是您儿子构成抢劫罪,这是改不了的。”方轶道。 “嗯,我明白了。少蹲几年算几年吧!谁叫他自己不争气,去偷人家呢。方律师,我儿子就靠您了。”沈贵林道。 “嗯,我会尽全力的。委托手续上的签字和手印都是您的吧?”方轶问道。这是他的习惯,只要不是当着他面签的委托手续,他都会问上一嘴。 刑事案子不比民事案子,风险大,委托手续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依据,马虎不得,曾经就有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委托手续签字上栽过跟头,这都是同行们血和泪换来的经验。 “是我签的,手印也是我按的。”沈贵林确认道。 送走沈贵林后,方轶开始约看守所和法院的时间,他要去会见沈虎,然后在去法院阅卷,核实案情,当事人怎么说只是他的一面之词,不可全信,更不能被误导。 隔日的早上,方轶去了看守所,沈虎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的,身体很壮实,二十郎当岁,跟他父亲沈贵林一样也是五短身材,手指头跟小棒槌似得。 “沈虎,你把案发当时的情况说下,说的越细越好。”方轶拿起笔,说道。 “嗯,我当天晚上跟一帮朋友吃饭,吃完饭后,我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快没电了……”沈虎将当晚的案发经过讲述了一遍。 当晚,沈虎骑了一段路后,发现电瓶快没电了,放眼四望,看到火车站旁边的自行车停车场,他记得那里有个可以冲电瓶的地方,于是便推着电动车过去充电。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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