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17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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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171节 (第4/6页)

”方轶解释道。

    “那……我儿子也没把保安打怎么样啊,据说只是轻微伤。怎么就转化成抢劫了呢?”沈贵林问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俗称‘两抢意见’)第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您刚才也说了,被您儿子打的保安是轻微伤,所以沈虎由盗窃转化为了抢劫罪。”方轶解释道。

    “要是按照您的说法,我儿子沈虎肯定是构成抢劫罪了,那这案子还有希望吗?”沈贵林神情紧张道。

    第383章 见财起意

    沈贵林听方轶说完,觉得眼前的中年男律师确实比之前自己请的那位律师专业,解释的也很清楚,但是他的心却凉了半截,感觉儿子的案子二审悬了,甚至有了打消委托的念头。

    “我看了一审的判决书,一审法院没提您儿子是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一审法院应该是统一按照既遂处理的,所以这案子还是有机会的。”方轶道。

    “未遂和既遂是啥意思?”沈贵林一脸迷茫的问道。

    方轶说的好多专业词汇,他都是第一次听到,感觉就跟听天书似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您儿子最后拿走电动车的电瓶没有,拿走了就是既遂,没拿走就是未遂。”方轶想了想道。

    对于沈贵林的疑问,方轶只能用最简单,最直白,最不法言法语的方式回答,因为只有这样沈贵林才能听懂。

    方轶知道,很多律师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喜欢故弄玄虚,说一些法言法语,让当事人感觉很专业、很高深的样子,其实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的解答如同鸡同鸭讲,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浪费了半天时间,搞的当事人晕头转向。

    其实这样的沟通效率很低,方轶是很抵触这样与当事人交流的,律师遇到的当事人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有圈内人,也有仅仅上过几天“扫盲班”的老年人。

    在方轶看来,进行有效沟通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即便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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