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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102节 (第6/6页)

以得到部分清偿。

    在案发前胡维军一直在稳定地还本付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卷款潜逃的行为。

    本案中,胡维军在第一笔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后找魏喜奎借款偿还银行贷款,并称已向银行申请六百万元贷款,贷款下来后即归还其借款。

    对于申请银行贷款的事,银行营业部的周金库经理亦向魏喜奎证实胡维军所述为真(有警方的询问笔录为证),而且贷款的审批手续已经办完,魏喜奎随后将借款转给了胡维军。

    在上述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胡维军隐瞒了其向第一家银行贷款所抵押的三本房产证中有一本是其伪造的,但是其所述借款的内容、缘由以及还款计划等都是真实的,由此可见,胡维军并无非法占有魏喜奎借款的目的。

    另外,辩护人提醒审判长注意,虽然用于抵押的三处房产,有一本是伪造的,两本房产证是真实的,但是胡维军伪造房本的原因系为房产证原件丢失。也就是说,虽然房产证是假的,但是房产是真实有效的(一审时已经确认)。

    三、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二零一六年出台的该意见,此处提前借用),其中特别强调,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胡维军的上述欺诈行为,无论从欺诈的内容、欺诈的程度分析,还是从被欺诈对象的错误认识的角度分析,尚未达到诈骗罪的程度,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辩护人认为,该案在当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按照无罪处理,将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请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辩护人回应完毕。”方轶道。

    ……

    童总在旁听席上听得很认真,五十多岁的人了,对于方轶是在用心辩护,还是在当庭表演,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就冲今天方轶发表的辩护意见,和在法庭上与公诉人的唇枪舌战,他觉得这十万元花的值,即便二审法院真的维持原判,他也不会责怪律师,因为方轶真的尽力了。

    “现在休庭十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进行当庭宣判。请法警把上诉人胡维军带出法庭。”审判长说完,敲响了法槌,三位法官依次退席,去后面评议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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