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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念 (第4/9页)

念的是经济学系-这也是家里开的小公司,总是需要一个可靠的接班人的关系,我妈对我的天赋认定和我爸少一根筋的"滥好人"经营模式,已经让我的第一志愿、也变成我唯一一个的大学科系志愿。

    至于莫莫的大学科系志愿,自然就往美术系那方面做规划,也让我们俩有机会一起挤进同一间私立大学,继续我们黏TT的身影不离和乐于放闪的情侣生活。

    因此,高三的时候,戴着那只染血的熊猫木雕给串起来的项炼,我答应了莫莫要去看狐狸的心愿-交往了四年多的人老面子熟,我们两家的父母也不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事,甚至在送莫莫到车站和我会合时,莫爸爸还说他不介意这次出去玩的几天过夜回来后,莫莫"不小心"就顺便带着肚里的可爱外孙一起回来时,害我忍不住把嘴里喝着的蜜豆奶给一口喷了出来。

    「你还记着啊?丢脸死了,真没想到我爸会这么说,而且...我妹...齐齐也刚好在旁边说!」,聊起这段往事,莫莫不禁也红起了脸,那时候;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了齐齐,或者是说认识了齐齐-莫莫的妹妹,标准的乖宝宝好学生,每次段考都能上台领奖的好成绩,也让小我们两岁的她,才高一、就成了我们学校最有名的"冰山公主"学妹。

    是的,"冰山公主",如果莫莫给人的感觉是颗温暖的小太阳的话,那么,齐齐就是一出场、就可以帮你省下冷气钱的"冰山公主"无误,着名的省话一姊,但是戴起眼镜来,就是总能让一票男生看得目不转睛的小美人一个。

    只是,我和齐齐熟识是后来的事了,当时候,我的眼里,只看得见莫莫一个女孩子而已。

    就像那年看完动物园里的狐狸后,我们一起去了淡水-就在一抹夕阳的欲去还留的瞬间,我的眼里,只看到了莫莫和她眼睛里的自己,然后,并肩坐在淡水河边的河堤阶梯上,我吻了莫莫,而想回应我的心意的莫莫,则双手勾上了我的脖子,并且两眼紧闭的回吻着我起来。

    那天晚上,回到了下榻的那间小旅社的狭窄双人床上,我和莫莫第一次做爱,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做爱;就连隔天早上刚想起床时,眼睛还没完全张开,没穿衣服的莫莫,只见就又爬上了我的身上,然后,我们又开始了第四次做爱...

    这就叫做"食髓知味"是吗?老实说,有点好色的莫莫、绝对令人没办法讨厌,只是...作为一个男人和男朋友,这样子的莫莫,恐怕会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小妖精啊!

    「你好色喔!这种事情...我...我...你还记得干嘛?讨厌!」,但莫莫不只是个会折腾男人的小妖精而已,还是手臂上有明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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