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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本就是陆家的金孙,陆老爷子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金疙瘩。 他只是将陆月朗带到了荒郊野岭的乱葬岗。 杀手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主动让陆月朗一命,到时候陆月朗也会给更多的钱给他——一个是陆家的情妇,一个是嫡系的继承人,是个人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金大腿。 再加上,陆月朗全程冷静,似乎知道他是为什么而来,又是为什么要把他留在这里,整个人淡定得不像个六岁的孩子。 陆月朗是个多智近妖的人,坦然接受了杀手的好意,直接让他转手给陆老爷子送了信。 “你身手好,我很欣赏,回去给爷爷送信,你能成功送到,就是你的本事,你要是能活下来,之后你就来当我的贴身保镖。” 杀手自然照做,反正背叛了情妇指不定就是死路一条,换条船登,也许还真能活下来。 陆月朗就这么下了车,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的乱葬岗里找了个地方坐着。 但是他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另外一辆车开了过来。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把一团东西放在了地上,就赶紧驱车离开了,生怕撞鬼一样。 等到确定周围没人,陆月朗走了过去。 这一看不得了。 因为发烧而脸红透了的女孩,娇柔地喘着气,眼睛都睁不开了。 如同濒死的金丝雀。 陆月朗想,如果他要有未婚妻,还是这种样子的……比较好。 “所以,你愿意和我回去吗?”陆月朗伸手,勾住了女孩子的手指。 女孩子在发烧,浑身滚烫。 但是刚好,陆月朗在这里吹了半天的夜风,浑身冰凉。 女孩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只是感受到旁边有冰凉的东西,就下意识凑过来。两个人越靠越近,最后甚至女孩子整个人都缩在了陆月朗的怀里。 陆月朗想,自己的名字起得不好。 清风朗月,和他一个字都没关系。 他轻轻将女孩儿搂在了自己的怀里,感受着她的体温。 等到杀手带着陆家保镖回来的时候,陆月朗把女孩子一并带上了车。 “先去医院。” 其他人不敢不从。 陆月朗将女孩子的手死死扣在自己的掌心之中。 他想,自己真的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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