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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精 (第1/3页)
作精
管文蓁兴高采烈,觉得大溪地和夏威夷有许多相似之处,而她唯一一次去夏威夷,正是和哥哥一起,因此不断叽叽喳喳,试图唤醒共同回忆。 看到山,说夏威夷那个山。 看到海,说夏威夷那个海。 看到鸡,说夏威夷那群鸡…… 她戳陆呈锦:“哥哥!哥哥!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还没说呢!” 陆呈锦吻她眉心:“哥哥都记得。” 管文蓁五年级暑假,程宁赴美访学,带她去“见世面”。 然而程宁交流的学校在中部大村,室内世面竟多于室外——当时中央空调,能出热水的洗手池和下水道打碎机都挺稀奇。 程姨妈一家子则在檀香山。他们家度假屋开春改建完成,如今软装也配置得七七八八,正是宴客的时候,竭力邀请程宁去玩。 程姨妈在电话对程宁说:“你来吧,你那儿多无聊啊。我刚好想回去看老爷子,到时候给你把文蓁捎回去。” 程姨妈在机场对程宁说:“学校忙吧?这都长白头发了,你好好放松几天。看!我给你找一保姆。” 她指身边的陆呈锦。 陆呈锦二十一岁,剃个寸头,晒得黢黑,穿件大花衬衫,墨镜一带,挺不像好人。 彼时管文蓁还没爱上表哥,对这幅形象不敢恭维。 他摘了墨镜朝她笑,从背后掏出个塑料枪,对着她滋一串泡泡,“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他是“很厉害的哥哥”,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读书。 程宁是旱鸭子,程姨妈也只会刨水,她们永远在岸上闲聊。 程姨妈想劝妹妹移民,但妹夫恃才傲物,既不接受连襟帮助,也不愿做二等公民,她恨铁不成钢。 程姨妈转向管文蓁:“喜不喜欢国外呀?到姨妈那里读书,以后跟你哥哥上一个大学好不好呀?” 管文蓁没得出结论,已经被陆呈锦牵走。 他说:“我们去玩。” 陆呈锦带着她在各个海湾扑腾,浮潜冲浪划小船。 其中一个海岸设计欠妥,冲水处到停车场之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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