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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钟 (第3/3页)
干一行爱一行,她的职业生涯短,不能不争分夺秒。大都会罗马式大厅里衣香鬓影,中城暗巷里男女乱搞,跟她没半点关系。 就算明天曼哈顿整个地沉到大西洋,她所图的也只有一件事。 天生是个认死理的人,不适合干这行。这是她入行时老板的评价。她说,你让我试试,没想到也给她混到今天。 但还是大意了。 叶凤川瞧着不是个草包纨绔,回纽约是有备而来。偏偏是这个时候,这个地点,特意来堵她。 但一个离家多年的继承人,能知道多少内情?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她手里没有叶永初的其他把柄,更没什么能供他敲诈或威胁的东西。除非他怕她跑了,但怎么可能。 她等这天等了太久。不仅不想跑,还想反复咀嚼这难得的胜利滋味—— 把不能打败的人打败、把不可战胜的东西战胜,把过去的自己埋葬。 然后走向那个她向往了千万次的香甜坟墓。 “何念生。” 她多年没说中文,根本不标准。但这两个字她反复练习过,说得还行。据说被陌生人叫名字如果答应了,会被勾去魂魄。她这时候把这两个字念出了,倒觉得如释重负。 这是她尚不作为人时,被“赐予”的名字。 是《申命记》里约书亚的尖刀,时时刻刻吊在她的额头。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念生。” 他念一遍,然后笑了。 “来,先从我爸身上起来。人都凉透了。” 他伸出手,递到她跟前。她此时才发现自己浑身僵直,身下仍旧严丝合缝。半小时前她还在和叶永初做,他喝了药后,比平常更久一点。 “不然,没办法帮你清理现场。” 叶凤川眉头微皱,握住她伸过来的手,一把将她带起。一同带起的还有水渍,和其他说不清楚的东西。 “带我去哪?” 她终于找回正常嗓音。 “逃命啊。” 他随口说出这几个字,好像这是某个阳光和煦的午后,他插兜站在门廊外,问她要不要去喝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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