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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3页)
会也不是什么难的事,对于美貌的我来说更是易如反掌。只要在门口随便的跟着某个达官显贵的身后,装做是同一批的混进去就行了。不信??这种事情不是在于别的,最要紧的是气势,我好歹也在唐家混了那么些年了,所谓的上流社会的气势我学的十成十的。我往那儿一站,谁敢说我不配进去?进去了,对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好处。我一不为吃二不为财。只是为了他啊。勾搭上他就更容易了。只要往那儿一站,当然,要站在他看的到的地方。眼神呢,要稍微无助一些。要百无聊赖的带着那落莫的神色。第八章这种高级的酒会,俊男到是不多,毕竟男人要混到这份上,还有几个是年轻的,就算有那么几个,大多也不见的是俊男。而偶然的那么几个呢,大多也是手上挂着一个的了。是不是太太就不清楚了,反正啊,好男人呢,女人总是不大会放过的。有家世有财产的女人呢,当然是早早的就定下那些俊男了,不济些的也早早的巴上了,定不下终身,捞些好处也是要的。有了俊男自然就少不了美女,那个多啊。只要是手上挂着的,除了那老掉牙的离不了的元配,剩下的黑压压的一票靓女。男人嘛,有钱有势了,自然是少不了这华丽的装饰品的。就像女人的珠宝,道理是一样的。要在这一帮美女丛中吸引他的目光,是要花些心思的。更何况,他还是个有钱有势有样貌的男人呢。不过,也不是很难。美貌,出众的美貌我是有的,可是再好的珍珠,混在一大箩的珍珠里,要发现它也是要靠运气的。但是,如果那是一颗混在无数白珍珠里的黑珍珠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我穿了一件玄色的马褂,上面用红丝绣着繁复的五蝠团花图。褂子的袖口的敞开的,但里面的短杉却严实的包裹着我的手臂。玄色的薄手套更是将手也包裹好,只是那手套和短杉袖口间那小小的一段距离,却露出我光洁雪白的皮肤。裤子也是玄色的,织锦缎的,很能造行。裤腿做的大大的,底上打着镂空的花边,隐隐的露出描金镶银的鞋子。腰是底的,屁股也包的紧紧的,一动就能看出形状来,自然,这种裤子是穿不了内裤的。双手捧着一杯香槟,眼睛要湿润润的,瞟着。吸引人吧,特吸引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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