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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3/3页)
陆秋眨眨眼,原来这只百灵鸟是这个世界的当红歌手。一首歌开场结束后,比赛算是正式开始。本来陆秋是相当期待的,但是等到第一场开始时她就懵了,因为这场比试的项目实在有点过于沙雕。规定时间内躺进盐沼池中扑腾翻滚,谁身上粘的沼泥最多谁赢。这里的沼泥像沙一样,很细,非常容易沾进毛毛里。第一场参赛的就全都是长毛动物。绵羊,羊驼,兔子,毛,狮子,狗,骆驼等等,足有几百只动物,全都下饺子一样前赴后继地在水里打滚,场面异常壮观。陆秋这会的表情完全还原了黑人问号脸。她不确定地问维尔斯:“那个,第一场比赛已经正式开始了么?”维尔斯点头:“已经开始了。”“就比这个?”维尔斯一脸郑重:“嗯,这个项目很厉害。”陆秋开始挠头:“厉害在哪里?”“沼泥很细,要沾在身上不掉很难。不是体型越大越好,体型越大,就越难潜下去,上层的水还会二次冲刷,将沼泥给冲掉。刚刚我试了一下,真的很难。”他非常详细地解释起来。原来刚刚他在盐沼里打滚,还有这个原因??陆秋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句原来如此,继续挠头,总觉得自己理解不了动物们的脑回路。“那,那这个比赛的意义在哪?”维尔斯低头跟她对视,陆秋一脸茫然,他也一脸茫然。维尔斯思考了一下,试探地开口:“论长毛动物毛发差异化带来的影响产生的不同结果?”陆秋:“……???”听,听不懂。但是觉得突然学霸范的维尔斯更帅了。她不应该纠结这些的,比赛就是看个热闹而已。从前人类举办动物比丑比美大赛,也一样没有任何意义。于是她很快调整好心态,看一群毛茸茸在水里打滚,竟然慢慢地也看出了乐趣。因为水不够深,这些动物想要在沾上水下的沼泥,就不得不拼命在地上蹭翻滚,表情非常之滑稽。偏偏镜头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直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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