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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6 (第3/3页)
>反正朗东皮实,比獒十八还要更抗揍得多,能打得爽快。想到次对朗东的到来维尔斯就没那么抵触了,不过要先给陆秋打个预防针,那只狗太会用外表骗人。维尔斯甚至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陆秋先藏在什么看不到的地方,等朗东走了再带出来。不过思考了一下这个办法后觉得不太可行。想了想,他把陆秋拉到怀里,然后把朗东的投影投放到面前。突然有只浑身在散发着金光的大狗出现在眼前,陆秋疑惑眨了眨眼,等看清楚全貌了才惊呼一声。好一只英俊的阿富汗猎犬。单看外表,朗东也是阿富汗猎犬中的大美人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是纯粹无比的白色,白到泛金,一旦在户外,就会变成明亮的金,跟太阳一样,非常吸引眼球,想从他身上移开视线都难。他特别注意卫生,一直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动作像是训练过的一样优雅绅士,眼睛大而明亮,看向你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温柔,笑起来又很爽朗,几乎从没有在公众面前生过气黑过脸,也从没有说过一句不恰当的话。唯一不恰当的就是上次睡迷糊了骂人那次,也难怪当时粉丝会全部炸锅震惊,毕竟朗东的形象一直都是好到挑不出一丝瑕疵的完美。但他私下里却是个非常欠的毒舌,维尔斯怀疑他是个抖M,不过他现在并不知道抖M是什么。维尔斯爪子戳在朗东的投影上,一脸严肃地对陆秋叮嘱道:“这只狗,不好,见到他不要跟他说话,也不要搭理他,更不要靠近。如果他想对你做什么,一定要第一时间喊我。”陆秋还是第一次见维尔斯露出这种神情,难道这是他的仇人?她于是郑重地点了点头:“好。”“还有,他递来的东西不要吃。”维尔斯继续道。陆秋再次点头,但是听这话,像是很快就要接触到了一样。“他要来家里?”她疑惑地问道。维尔斯点点头,朗东来倒是没什么,他就是怕朗东对陆秋干什么或是影响到她,必须得提前交代好。现在接触也好,免得下次见面直接在宠物大赛上,到时候想干什么都不方便。“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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