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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第3/3页)
着做就是了。现在吗,他觉得脑中一片清明,面对问题,已经下意识地学着去思考了。就如刚才睁眼醒来,知道糟蹋了人家的东西,他第一想法,赶紧逃吧;第二想法,要不帮着人家把田里的老鼠捉了,以作补偿;第三个想法就是,啊!这是哪儿,离福宝她爸的位置远不远?以前吧,就算跟在福宝身边,他也没有“补偿”这个词,这说明他的思维已经在向人类靠近了。再一个,来时福宝担心他找不到回家的路,区区几百里的距离,福宝为什么有这种担心呢?那是因为,符咒的瞬间传送,会让他失去方向感。这么说吧,若是一路飞行过来,他会记住行走的路线,知道这个城市在桃源村哪个方向。瞬间传移就没这些,对于家的位置,脑中完全是一片空白。所以回家,可能是他一辈子都难以做到。不过,现在他不担心了,他可以先调出先前记忆中,有关福宝爸爸的气味,找到他,然后,跟他一起回家。理清了脑中的思绪,猫头鹰在这片土地上,帮着捕捉了一夜的老鼠。除了自己吃了两只外,其余的他都给堆到,那片被他破坏的玉米地里,摆成了“心”形。进了城,更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在继福宝之后,他能听懂别人的说话声了。猫头鹰兴奋起来,止不住地在人家屋檐的角落,连翻了两个跟头。他是在入城的第二天早上,找到宋启海的。彼时,他并不敢现身,怕被厌弃、拒绝、甚至活捉、当成怪物打死。问题是他跟踪盯梢的,可是出自侦察连,玩过潜伏,并正在玩潜伏的宋启海啊。不说宋启海,早就察觉到了他的到来,就傅栩,也早早发现了他。毕竟对于吃过莲子,五感越发敏锐的他们来说,猫头鹰翅膀扇动空气的声音,实在是大了些。“宋启海,那头猫头鹰怎么老是跟着我们啊?”傅栩叉起一块牛肉,眼角余光扫过窗外,遗憾道:“可惜,羽毛不是金色的。”说这话时,他仍然不忘观察宋启海的表情。宋启海听而未闻,淡定地执起酒杯,轻啜了一口,遂放下杯子,拿起刀叉,又继续吃了起来。可见这样的试探,在这些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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