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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祝山简直要被她气笑:“天下都是朕的,你也是。”孟知语走到他面前停下来,“话虽如此,可是难道您也会命令林将军在您面前脱衣服吗?”陈祝山一滞,却怒极反笑。他抬手,从她手臂上擦过。“那换一个理由,是因为知语,只会为我,”他侧耳在她耳边,道:“盛开。”他手一勾,将她带入怀里,像得了□□一般,在她颈侧猛嗅了一口。而后轻轻咬住她的皮/肉。脖子与脖子相贴,皮/肉与皮/肉相蹭,他修长的手指落在她瘦且直的背脊。他亲吻她蝴蝶骨。那颗朱砂痣,像落在他心里。他的手指在她身上写字,是她的名字。——孟知语。她长在那荒无人烟的冷宫里,连生死都无人管,更没人管她叫什么。她们只知道,她是温慈公主。她七岁时,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四岁前,只识得几个简单的字。那时陈祝山笑了笑,他坐在冷宫里,也难掩天人之姿。冷宫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破席子,蛛网尘埃是背景,但陈祝山坐在那儿,一切似乎都变得不同了。她从那时起,便知道他是不一样的。他除了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还有一种胸有成竹的自信,与伟大前程的野心。陈祝山微微笑了笑,看了看四周,从头上取下那只玉簪,在桌上写她的名字:孟知语。你照着学吧。他说。陈祝山十五岁时,字已经写得很好看。曾被陈渊夸赞过,这是难得的夸赞。他的字乍看如同他的人一般,是诗卷气息十足的。但看久了,不难发现笔画勾勒之间的凶狠与算计,起笔与收笔,都是不留马脚的。她站着他的字,学会了写她自己的名字。后来陈祝山觉得她不识字也不行,又带了好些写字的东西给她,字帖,毛笔,纸等等。她藏在那破的抽屉里,得空时便练练字。陈祝山得空时,甚至手把手一笔一划教她写字。那时,是写他的名字。他的手掌宽厚,带着一种奇怪的安全感。他的气息温热,喷洒在她耳侧。那笔在他们手中,龙飞凤舞出几个字。从她八岁,直到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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