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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而不卑,贫而无诌。清高出尘,一脸的傲气与倔强。他在一家书院读书。关于认识种种的经过,总之说来三天都道不完的。顾铮对他一见钟情,为了追求他,看见他,她二十八般武艺耍尽。女扮男装,去书院做他的同窗;偷偷给他洗衣服,补袜子,缝腰带;还有事没事,跑到他们家的米糕铺子去帮他老娘做点心、卖点心——是的,如今顾铮家族落魄,能在京里立足以卖糕点为业,何尝不是从那时学来的手艺?她们家算是江南的首富,没有经历几年前战乱时,她们家可以算是金山银山,光是钱庄、商铺在江南就多达一百多家……说起来,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娇滴滴小姐,为了周牧禹低三下四,做尽连她不敢相信的事……总之,那个时候的顾铮和周牧禹,一个就像天上的呆雁,一个是地上的笨狗。一个追,一个飞,顾铮永远也赶不到周牧禹那只呆雁飞的速度……无论做尽了什么,如何思慕追求讨好,为了他能上天入地……然而,周牧禹眼里没有她。一点也没有。顾家的老爷子顾剑舟自打女儿出世后,没有娘亲,就一直对女儿宝贝得跟什么,要星星不给月亮,总之是,她就是想要吃那天鹅肉,顾老爷子都会想法子给打下来……顾剑舟嫌弃那周牧禹家里穷、出生不好,自然是万分瞧不上的,奈何,女儿喜欢……女儿喜欢……顾老爷子眼皮猛地一睁,他在江南地位显赫,黑白两道通吃,那周牧禹自己纵然是看不上,但为了女儿,绑都要绑到顾铮的脚底下。顾老爷子逼周牧禹入赘到顾家,做他的上门婿,人家不肯,就使用各种手段,甚至吊起来绑着用鞭子抽打,鞭子一下下抽打在周牧禹的肩上,到现在,恐怕那周牧禹脱了衣服都能看见身上还有几道隐隐鞭痕……那时的顾铮自然也不知道这些。最后,顾老爷子见姓周的小杂种冥顽不灵,软硬不吃,就是怎么都不肯入赘、娶他宝贝女儿……又见女儿成日里失魂落魄,为个男人心快要碎裂一地……顾老爷子最后就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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