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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 (第1/3页)
的solo。孤寂与狂野、冷漠与热烈、逃避与寻找、麻木与思考。只有如此的挣扎和内心世界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绝伦的作品。我想。不仅仅是汪峰,还有我喜欢的很多音乐人。我想我真正认识音乐是从摇滚开始的,因为太鲜明太激烈,所以我才看到了我一直体悟不到的艺术。完了。我苦笑着这样想。我已经沉迷进去了。特别像摇滚这样的东西,一旦沉迷那就仿佛是毒瘾一样难以戒掉,每次用笔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尖和灵魂似乎都有着轻微的颤抖,颤抖的共鸣。只可惜自己不会唱歌。再这之后便喜欢上了鸡尾酒,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喜欢上摇滚才导致的,因为在一年之前我对鸡尾酒还只是文学上的欣赏而已。现在舌尖触碰到那种带着迷幻感觉的味道,真的整个人的感觉特别好。富民子说,突然明白那些摇滚音乐人为什么嗑药之类的了,因为他们要追求更强烈的刺激来迸发灵感。此言不谬。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种很不“生活”的方式来获取。大宝说,柏拉图说得对,痴迷于艺术的人容易伤害很多人。他们其实都是很天真真诚的人。爱是真真切切的爱。厌倦也是。那些艺术家的风流韵事总是被人津津乐道。但真正能理解的又有多少?多说无益,落笔即焚。咳。最后那段似乎有点诡异了,那个其实讨论的是其他人来着,并不是汪峰。我向来是把汪峰当做一个普通人来看的,当然是一个天才般的普通人。我试图揣测他的心境,在那种纸醉金迷、奢华晚宴、耀眼舞台等等一系列让人堕落的地方的他的心境。他说他是污浊的,每个人都是污浊的,但其他人没有权利去评判别人是否污浊,能说自己污浊的只有自己。然后他说,他是污浊的,但他热爱飞翔。我是多么喜欢这句歌词,喜欢到恨不得深深将他刻入脑海之中的地步。终究是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吧,汪峰。我写道,从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开始毁灭,或者从最柔软的部分开始变硬。最终当然成为两种人,后者是现代所谓的成熟人士,而前者,是汪峰,也许也是我们这些爱着汪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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