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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3页)
过了呢?乔乔心头一凛,再次抬头的时候,已经直视起方言:“在医院的时候,你就记起我了吗?”“是。”方言其实想说,他从来没有忘记乔乔,但此时决定把后半句话咽下去。他确实不介意被忘记,也不介意让女孩重新认识自己一次。初见太过潦草,仿佛已经是上辈子发生过的事情了。他们错过了,不是吗?医院的那天,自己原本是去医院疗伤,意外得知父亲就在楼上探望友人后立刻决定返程。手腕上的伤是他去直属营与营长“切磋”导致的,结果固然美好,但结果是万万不能让父亲知晓的。万万没想到的是,方言匆忙从医院离开的途中,撞见了乔乔。十五年的时间,足矣让稚童成长为年轻的军人,也足矣让知己成为陌路人。他在第一眼时,就认出了乔乔。即便女孩的冲天立起的羊角辫变成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腰际,即便乔乔蹲下去捡起苹果的时候,他一直在想,自己该与她“相认”吗?方言自付功业未成,距离自己的梦想刚刚踏出了第一步,但还没有真正迈入直属营的大门,甚至没有真正地扛过枪,打过仗。这是最好的时机吗?再者,乔乔可能会记起在自己四岁时,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哭泣的小男孩,也可能记起那个幼稚可爱的吻,但她会怎么看待现在的自己呢?最好的结果,或许是在三言两语间,将对方当作老相识的朋友,有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有着能寒暄几分钟的往事记忆。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吗?方言面对自己的父亲时,也没有过畏缩,但在那时面对乔乔,他决定畏缩一次。直到楼上传来呼唤乔乔的声音,方言才不得不离去,但他也隐隐意识到了两家人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这让他有了几分切实的欣喜。父亲的出行一向是大阵仗的,这是规定,也是规矩。因此,当他去探望友人时,那层楼十有□□都不会留外人在场。凭着这个思路,方言旁敲侧击做了些探究,也的确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原来自己有一个多年前就定下的未婚妻。多年前就是十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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