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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3/3页)
这本书是慕台哥哥写的,写书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找她。那日离开苏城的时候,她和娘亲走的急,来不及和街坊邻居多说。房东家里没有人,只能让前邻转告房东吴婆婆,她们要出门一段时间,请她帮忙照料房子和家里养的几只鸡。兰月清晰的记得,那天是八月初一,正是学子们离家参加秋闱的时候。慕台哥哥去参加南省乡试,并不在家。没来得及告别,就这样分开了。他从小就对自己百般照顾、细心呵护,可是发乎情止乎礼,从未逾越一个邻家哥哥的身份。兰月简直不敢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热辣辣的话来。她用颤抖的手去翻话本的扉页,想再看看那句话。吾之明月,掌心娇,心头宝。盼速归,与卿永结百年好!兰月灵动的杏眼中涌起一层水雾,泪眼迷蒙间,书页上的字都看不清了。就在此时,拿着鸡毛掸子的伙计再次走了回来,一把抽出她手中的话本子讥讽道:“买得起买不起呀?买的起就拿回家去看,买不起别在这哭了。这是年后京城最火的话本子,好多人等着买呢,弄脏了怎么办?”兰月使劲闭了闭眼,把眼泪憋了回去,哑声问道:“我买,多少钱一本?”“刚才那姑娘买的时候你没瞧见吗?五十文一本,买就买,不买赶紧走。”伙计是个屡试不第的书生,脸色有些苍白,没什么耐心。兰月摸摸自己的钱袋,估计最多有十几文,就跟伙计讨价还价:“我们老家那边一本书就卖三十文,怎么你这书这么贵,你便宜点儿吧,我就买一本。”伙计一听就笑了:“你爱买不买,不买有的是人买,这是京城,是你们乡野地方能比的吗?快走吧,走走,别给我把书摸脏了!”兰月低垂着头离开书肆,默默走回家去拿钱。不大一会儿,街角处拐过来两名年轻公子。一人穿着蜀锦华裳,头戴银冠,一身清贵。另一人只穿着一身素净的月白长衫,墨色长发用一根乌木簪子挽起。若从衣着打扮来看,华贵公子理当更胜一筹,可是二人走在一起,却是那素衣公子更引人注目。他卓然挺立、温润清雅、眉目如画、气度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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