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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3 (第3/3页)
根没有什么贞洁观念,他前脚刚走,他那妻子后脚便养起了情人。至于夏德全所查到的那个海外的孩子,其实他也不确定是他的种,还是他妻子跟她情人所生的。这事他也曾经与妻子大吵大闹过,不料她却说什么他竟然在外有情人,那她为何不能有情人,什么初一十五,各玩各的论,而且还口口声声说她找的是阉伶,不会怀孕……云云。把招(女支),而且是招男(女支)说的如此理所当然,他也着实服了!说到此处,薛彦的神情有着几分恼恨,恨声道:“西洋番子虽说是一夫一妻,但另外有情人的着实不少。我那妻子迷上阉伶,和那阉伶有苟且之事,非但如此,就连她好些朋友也与那阉伶有一腿,一群人大被同眠不说,而且还把这等子风流韵事视做寻常,若非她贵为女公爵,我早就休了此女了。”夏德全倒是好奇了,“阉伶!?”咳,做为一个公公,他难免对这个字眼有些敏感好奇。万没想到的,回答这个问题的竟是莫故,“为保留孩子完美的童音,义大利有将唱歌天赋不错的幼童阉割之习,称之为阉伶,其中的佼佼者便如我们这里的名角一般,处处受人追捧。”不过要论义大利人对阉伶的疯狂之处,只怕还远胜于大晋人迷名角,毕竟大晋朝中,还不会有妇女为了捧名角不惜一掷千金,更不敢明着招名角来玩。“没想到圣上也知这事。”薛彦讶异道。像这等义大利民俗风情之事,一般要不是亲去义大利者不可能知道,万没想到圣上竟然会晓得。“咳。”莫故轻咳一声,淡淡道:“曾经听人说过一些。”曾经看过电影中十七世纪的贵族妇女迷恋阉伶,倒没想到还当真遇上了。薛彦顿时想起圣上自幼长在宫外,说不得从那处得知一二,也不足为奇。他对那阉伶恨之入骨,不愿多谈,不过他虽是不愿多谈他那在义大利的妻子之事,不过其口中所透露出来的只字片语,再加上莫故的补充,已经足够让众人描绘出一个以跟阉伶有风流韵事而为荣的风气习俗,夏德全不由得默默地抹去嘴角的口水,做为一个阉人,还真有些羡慕啊。而莫故眼眸微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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