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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9 (第3/3页)
出来人又紧张,几重作用下竟眼前一黑晕倒在路边了。一个货郎经过,瞧见林琴本想一走了之不想惹事儿。但他没走几步就倒转回来,先是探了探林琴的鼻息,又摸了摸她的额头,知道她是病倒在地,于是便将她背走了。他正好三十来岁了还没娶媳妇,家里又没有别人了无牵挂,干脆将这女人带得远远儿的,好长长久久的跟他做夫妻。上会去进货就听到有人说带货去崖州挺赚钱的,而且往南走会越走越暖和……要不然,他干脆去崖州算了。第227章往崖洲去崖洲历朝历代都是流放之地。对于老百姓们来说,越是往南边儿毒障越多,密林也多,反正若是适合人们生存,就不会成为流放犯人的地方。所以,只要是脑子正常的老百姓都不会说往崖洲走。可是商人不同,只要有利益,他们就能走遍全天下。丝绸之路咋走出来的?为了挣钱,商队连沙漠都敢穿越,更别说是崖洲这个尚有人烟的地方了。这个货郎平日里好吃个酒,挣两个钱就去吃喝花用了,或是去窑子里快活,这么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人给他介绍媳妇,当然了,他也没钱娶媳妇。崖洲只是他的一个大方向,他的目的是要把林琴带到一个她无法跑回来的地方,至于最终是不是崖洲其实都无所谓,他打算一路走一路看,若是中途够远的地方有合适的落脚地儿,他也不介意停下来。他们这种没家没口的行脚商就跟蒲公英似的种子似的,随风飘荡,落在哪儿了就能在哪儿生根发芽。货郎匆匆将林琴带回家,他家就有治头疼脑热的草药,直接煎了一碗给林琴灌了下去,又给她塞进被子里捂着。他收拾完东西就开始搜林琴的身,想要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就不能给她身上留一丁点儿的银钱。结果这一搜把货郎给乐蒙了。八十多两银子,还有些银首饰和一对金耳环,最为贵重的就是林琴脖子上挂着的玉佩了。通体碧绿,还毫无瑕疵。他是货郎,就是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这乍然见到,也知价值不菲。货郎忙将玉佩从林琴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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