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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3页)
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里,同张眠一样离开这里。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只是我心里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里。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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