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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3/3页)
单识人这一点上,孟束远不如霍遇。霍遇双手包覆着她的腰,头抵着她的肩,姿态甚是亲昵。卿卿不自在地抱住了他。-------------------------------夜里突发行军,于霍遇的士兵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纵使在战闲时他也不会中断夜间的突发性操练,提高士兵的敏锐性。卿卿帮着霍遇收拾细软,发现他一个当王爷的行军中除了两身盔甲,统共就三身衣服,颜色还极为一致,极容易混淆。他平日里生活奢侈,从军时却也极简,不愧是军营里混大的,军纪严明堪称楷模。卿卿收了要逃的心,安安分分呆在军营里,平日里给霍遇洗衣铺床的事就都落在了她头上。行军艰苦,但没人会将就她是女儿身,她也不肯被人低看,一路骑马努力跟着进度,没落下行程。夜潜隆夏镇,霍遇走了最隐秘的山路,密林中时有野兽哀嚎,吓坏了同类的孟九。卿卿牵着孟九,一路安慰。霍骋走在最前端领路,霍遇领着卿卿走在队伍中间,见发着抖的孟九,恨铁不成钢道,“真该把你丢进狼窝里去,没出息的狗崽子。”孟九拥有异常敏锐的感官,嗅到无处不在的危险,所以害怕。士兵也个个打起十二分警惕,生怕突然蹦出一群恶狼或山匪。霍遇在马背上瞅着一旁的卿卿,她倒是泰然自若,他笑道:“你不怕被狼叼走吗?”卿卿心想,自己已经是在狼爪之下了。“不怕,以前在北邙山用火把对抗过恶狼。”她那时是奴隶身份,奴隶哪还分什么男女,遇到危险就该挡在最前面。那时她十一岁,北邙山恶狼成疾,每户奴隶都要出一个人去对抗夜袭的恶狼,哪管什么男女老少,年纪小的就直接去当诱饵。她和霍珏是一户,就只能她去。这些事久得她自己都快忘记,那些细枝末节已经随北邙山的大风吹去。“这不是北邙山了,不管是豺狼虎豹还是山匪逆贼,你只管躲在爷后面。”卿卿道:“那可一言为定了,到时候我只顾着跑。”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和霍煊有个十足的像,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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