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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1 (第3/3页)
间情绪上头,竭尽所能地来补偿她,可以说,在这一段时间里,只要是她开口,刘彻肯定不会拒绝。在这个时间段里的谨欢,可以说绝对是处于人生巅峰的。可是之后呢?任何情分,在过度使用之后,都很难再生,更别提她现在还处于一个“强敌环伺”的情况下。所谓兵法之道,攻心为上。自古以来当皇帝的,多多少少都有点以自我为中心,换言之,特别能脑补,越是能力强的皇帝,脑补的本事就越好,同理可参考嬴政康熙。她不需要摆出委屈的模样,也不需要柔弱憔悴,正相反,她意气风发,艳光四射,娇容明媚又招摇。和同样年过三十的平阳站在一起,可以说是将这位在长安保养得宜的亲姐姐彻底比了下去。一时之间,连刘彻都有些恍惚,到底是谁去草原上呆了这么多年呢?谨欢是和大军一起进城,早就他们回来之前,刘彻就暗地里派人好好地宣传了一下谨欢此次的功绩,为谨欢造势。百姓多淳朴,他们只是想到天之骄女在寒苦之地呆了多年,想到她为了百姓甘愿抛却性命,想到她立下了如此大功。所以当她的车架进城的时候,哪怕周遭的百姓并没有见到她的容貌,却依然在一旁欢呼雀跃,发自内心地感谢她。原本众人都以为,在大漠呆了十几年,被风沙吹了十几年的谨欢,该是苍老而憔悴的,甚至于刘彻都已经准备好了安慰之词,而平阳还特意在刘彻面前表演了一番,表示她今日穿着素淡并不是不喜,而是为了不让妹妹“难堪”。然而意欲打人脸者,人恒打之。平阳这一身衣裳,看似平常,可是上面金丝银线,在阳光之下,可说是亮眼的很。而谨欢呢,一身玄黑深衣。她在大秦多年,秦国尚黑,嬴政压根就不怎么穿其他颜色的衣服,连带着后来扶苏也是这样。谨欢看习惯了,觉得这个颜色比较有气势,也就慢慢习惯了。至于关键原因嘛,当然是她肤白貌美,红唇娇艳啊!在这一身黑衣,一头乌发的映衬之下,美貌值那更是蹭蹭蹭往上涨,直接就把旁边的平阳衬得黯淡无光起来。不仅刘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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