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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2/3页)
程白是一个法律人,她有自己的是非观,但并不代表她她不为所谓的“人渣”辩护。有确凿的证据说这个人是凶手,那当然ok。但如果证据不足你就想说一个人是凶手,做了某件事,恕我直言,法庭别开了,都改成监狱吧。大家舆论道德审判就是了。寻常意义上的正能量不要跟法律人说。法律所保证的是道德的底线,而不是上限。接曾念平的案子很简单,因为保险公司就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拒绝理赔?接甄复国的案子基本是同样的道理。律师是有天然立场的职业,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要站在当事人这边,维护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存在“律师豁免权”。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与公诉机关存在对抗性的,为的就是制约。任何不存在对抗和平衡的架构,最终都会□□。不给所谓“人渣”打官司?好,有个道德败坏的人,死了邻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认是他杀的,检察院诉他谋杀。所有律师都不为他辩护,怎么办?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证据在哪里?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努力;法官负责裁判;公检法负责将有罪的人送进监狱。律师不是法官。没有律师,公检法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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