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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起来了。把她的脸当包子捏来捏去的,只有一个人,是个讨厌鬼。再去看眼前的男人,张小晖的脑海里就浮出了许多回忆,有关儿时,有关青春。上学的时候,每次张小晖在课堂上打瞌睡,季时都会装成老师,敲她的课桌。她回回上当。先是一惊,然后条件反射的从座位上站起来,除了出糗没别的。季时虽然机灵,但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张小晖一逮到机会,就偷偷的把季时的鞋带系在桌子腿上,看他气的咬牙切齿。屡试不爽。那是初中发生的事,类似的多不胜数。似乎不幼稚一场,青春就没来过。小学的时候季时就是一个熊孩子,张小晖被惹毛了,也是。有一次季时揪张小晖的小辫子玩,揪疼了,张小晖跟他闹起来了,又抓又挠。季时一怒之下就把张小晖的红领巾扔河里去了,她拿石头子丢季时,石头子尖锐的地方把季时的眼角刺破了。后来季时的右边眼角就有个小坑,看不太出来,摸下去的时候很明显。高一他们又是一个班,又是同桌。班里传张小晖跟季时是一对,好上了,把他俩恶心的,直接去找班主任换座位,之后很多天都没说一句话。所有记忆都停留在高二上学期。张小晖抿唇,她的青春里占据最多篇幅的竟然是季时。重新看回国碰见的第一个老同学,她从男人的眉眼之间依稀捕捉到她熟悉的桀骜不驯。季时也在看张小晖,马尾辫揪成一个团,还是肉肉的,一副很好捏的样子。他观察到她一会皱眉,一会憋着笑,傻兮兮的。昔日相看两厌,看彼此都不爽的两个人阔别十年,都不再是当年的青涩模样。他们长大了。那些嬉笑怒骂,无忧无虑,或轻狂或单纯的年少光阴,都一一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里。张小晖眯着眼睛,“把我的眼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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