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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3/3页)
的体育馆都会显得逼仄,因为篮球有个姜博言,网球有个程刀刀,两个人所过之处如旋风过境,总能引起风浪。围观者甚众!余笙是无法理解那种狂热,反正她自己是没有过疯狂迷恋某个人的经历,不能体会看见帅哥打篮球那种想要尖叫和表达爱意的冲动。不过姜博言也不经常去上课就是了,体育老师威逼利诱好几遍他才去上几次课。因为他不喜欢流汗,篮球从来只打个热身,汗还没开始流就下场。虽然只是这样,每次都有一大波女孩子凑在边儿上观看,等着递水送毛巾。然而姜博言这人大概脑子缺根筋,从来都是不解风情,水一向都是自备,至于毛巾,不出汗的人,当然也用不上。五更回过神来,问了句自己多年的疑惑,“诶,你说你到底为什么不喜欢出汗啊?男生不都狂热地爱运动吗?”“你对男生有什么误解?”姜博言看着余笙笑,“我也不都是不喜欢流汗,比如和你在床上,流的汗还少吗?”余笙想了想,“好像也是。”不过余笙最终还是对他这随时冒黄色思想的行为表示了深切的鄙视。姜博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拉着她走了进去,带着她去给各路“妖精”们打招呼。余笙大多不认识,只能跟在姜博言后面努力保持微笑脸,跟个小媳妇儿似的。盘丝洞里狂欢着,余笙趁着姜博言一个不留神就溜回卧室换了身衣服,顺带化了个妆。作为一个一站在姜博言身边就自动背三吨重偶像包袱的人,余笙的臭美基因算是彻底被激发出来了,她以前也没那么在意外表,除非正式场合,平常都是素面朝天的,顶多擦点东西遮一遮熬夜带来的黑眼圈。“我美吗?”余笙出来的时候,凑到姜博言眼前秀了秀。她穿了一件米色的礼服裙子,头发挽了上去,她皮肤本身就挺好,化了妆更显得精致,这会儿猛地凑上来,姜博言狠狠地愣了一下,夸了句,“美,特别美!”余笙拿手肘撞他肚子,“这么敷衍,能不能真诚点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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