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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1/3页)
肉了,她开始卖生的猪蹄猪脚,还有猪脑牛蹄,有几次还卖上了牛肉;都不要肉票,还比市面上卖的要便宜一点。所以,很快的连街道的稽查和民兵都偷偷的在她那里买肉吃。派出所的警察倒是没亲身买过,不过却有人看见他们的家里人偷偷的在买。……站在洪阳街和四川北路接头的十字路口,能看见一栋巴洛克风格的三层小洋楼。这栋小洋楼以前的主人姓沈,现在自然是姓公了,和沪上很多自愿充公的祖产一样,住在楼里的几十家住户里还有一家姓沈。现在,这户沈家住在洋楼的最底层,不是一楼,是由不见天日的车库改成的地下室里。孙齐圣坐在地下室唯一的窗前,听着对面的沈章华报账。“我找的三个出货人昨天一共出货500斤,按着你给的价格,猪头2毛、猪蹄1毛8……然后去掉出货人的半成钱,一共是80块钱,去掉我的16块。你可以拿走59块,剩余的5块需要留下来买酱油和其它调料。”孙齐圣接过沈章华递来的钱,直接放进衣兜里,然后笑着说:“老鳖,从明天起我每天只提供300斤的货,而且卖货的范围不能再局限在洪阳街的附近。”虽然货的减少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但沈章华毫无异议,立刻点点头,“可以。我会让出货人多走一些路的。”“那好”,孙齐圣站起来,“以后我们三天结回帐。”“好。”沈章华站起来送孙齐圣出门。他一直目送孙齐圣顺着楼梯上了街面。23岁的沈章华身量中等,有一张文质彬彬的脸,嘴边的一道长疤让他有了老鳖的称号——作为一个黑三代,高中毕业后,他只能在里弄工房里糊纸盒。糊纸盒养不活他自己,更别说老父老母和弟妹了,于是他开始做起了流氓阿飞。几年前,他做荷官组了赌局,一个赌红了眼的东北人半夜里拿着撬棍闯进地下室,让他在一口牙和赢家的下落里选一个,他选了后者;这一夜后,少了三颗牙和破了相的沈章华成了老鳖。意思就是他的嘴紧得就像老鳖一样,打死都不会乱张的。至于为了买药一穷二白的陶小霜和孙齐圣为什么能拿出这么多的肉来作为货物,则是因为迷雾镇的镇民都是不吃动物内脏和头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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