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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1/3页)
来的厌烦。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与暮简直想掀桌了!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真是吃里爬外。吃完饭后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起来极其和谐宁静。与暮忍不住用手机“咔嚓”一声拍了下来。景色刚进手机里,便见在打电话的傅致一转过头,看她一眼,挑眉。她收了手机,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开始享受午后的休闲时光。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走进来,也坐在沙发上,抱住了她,在她耳边沉声说:“干吗偷拍我?”“早上你也偷拍我。”“所以你在报复?”惩罚似的,他在她的脸颊上轻咬了一下。与暮痛叫一声,这个男人真的是属狗的,这么喜欢咬人!“我可不轻易咬人。”好像知道她心底在想什么,他说,“只咬想咬的人。”所以……她就是那个他想咬的人?与暮的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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