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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8 (第3/3页)
腕,咬开了他的腕动脉。西蒙看到秦天一反常态地没有咬脖子,而是选择腕动脉进食,右眉毛微微挑起。吸血鬼进食,都喜欢从颈动脉咬入,一是因为那里出血量大,吸起来不废力,二是因靠近心脏,血液相对而言新鲜一些,口感比较好。不一会秦天将奥罕吸干,擦起唇角的血站起来:“老大,我吃完了。”西蒙也不废话,打开舱门往外看了一眼,确定外面没人:“走。”因为船上的人都被奥罕赶到码头上寻找西蒙,船上的人很少,关键位置站岗放风的人刚才也被西蒙偷偷干掉了,两人很顺利地就从船尾跳入水中,游至旁边的码头上,爬进了一艘正启航离去的货轮上。两人躲进船舱内,同时松了一口气。西蒙靠在货物上放松身体:“怎么样,十代的血味道不错吧。”秦天老实道:“没有你的好喝,也没你香。”“虽然是从食物的角度比较,但也算是夸奖,好吧,我收下了。”秦天迟疑了一下:“老大,我刚才听到奥罕跟丹顿联系了,他说……洛水是前猎调局长的儿子。”西蒙沉默了几秒:“没错。”秦天立即直起腰:“那洛水怎么会……”“变成血杂碎?洛渊跟丹顿一样,在猎调局没成立之前就已经是很有名气的老猎人了。后来政府组建猎调局,将他请来当了局长,他成了我们血族最仇恨的敌人。为了保护家人,他不得不将他的父母妻儿全部送出国外,并与他们断绝关系,以隐藏他们的行踪。然而四年前,他的家人还是被发现了,一夕之间全部被屠杀,只有他最小的儿子以血杂碎的模样被丢到了猎调局大楼的门前。这就是血族的报复,他追杀血族,就让他最小的儿子变成连血族都不如的血杂碎。”西蒙说着这段话的时候,没有什么感情,毕竟站在血族的角度,对生为死敌的猎人不需要抱有任何同情心。秦天:“那洛水为什么会被你收留?”“猎人的职责就是杀死一切非人种族,可洛渊没办法亲手杀死自己的小儿子,也无法将他留在身边。并且因为低智,就算放他离开,他也无法在残酷的血族社会里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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