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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2/3页)
随手拿起一本言情看了起来,读书的时光会让你忘记时光,真想就这样读到时光老去。来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邂逅了一位帅哥,我不是花痴型的女人,一见到帅哥就挪不开眼睛,注意他的原因是他身上的气质颇有些凌霄的味道。仅此一点就将我不由自主的吸引住了。我暗中悄悄跟踪了他几次,并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与他回家的路线。我们虽然从未说过话,但自那以后,每次去书店总带着一股莫名的悸动。一边看着书,一边感受在身旁的他,似乎全世界都因了他而绚丽多姿、美妙无穷。所以那几天我抛却了晨晨等人所有的邀请,雷打不动地准时泡在书店里,尽管我狂热地爱上了这种感觉,但我并不想让对方知道,世间有种美妙就是在你还未将心事透漏出来时的畅想,种种甜蜜的果子会结满你的世界。倘若对方知道后不屑一顾,那片果子就会迅速烂在沧海桑田的光阴中,独留一味苦涩让你痉挛。就在我每天享受着这份无言的甜蜜时,不知为何那位帅哥再也没来过,苦守了三天之后,我忍耐不住心中的焦躁,心里回想着他家的大约路线,开始每天故意走在那条路上,期盼着与他不经意地遇见。心中幻想过无数次遇见时的情景,那时我一定要与他说上一句话:是你啊!就像老朋友认识许久了一样,没有任何的陌生感。而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清楚地记得一条路,从出生起,我认为这世界上最难事就是记住一条路和分清东西南北。读书时地理课我从未及格过,那些密密麻麻弯弯曲曲的路线图,看得我头晕脑胀。长大后,记路虽没有多大改善,常住的地方东西南北好歹是认清的,当然一换地方依然迷离,所以我这辈子从不一人出远门。晨晨总说我,这世间最难解的迷就是我怎么没把自己弄丢了,呵呵!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命理题,像命运一样不容易破解,不过虽然我没弄丢过自己,但却比常人多走了许许多多的冤枉路。人生不管走错多远的路,只要记得回头,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但我是个例外,我是一个神奇的生物,神奇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就是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是一个样子,许多人的时候我又是另外一个样子,许多人的时候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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