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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0 (第1/3页)
贴在他们学校的餐厅下面,引来无数行人围观。余洋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完没了了,当时气得不行,要冲上去撕掉那张纸。然而那个香港同学好像早就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一样,见到余洋,施施然地从人群中走出来,眼角眉梢都是掩不去的嘲讽,“撕了又有什么用,你们不还是没有我们写得好吗?连毛笔字都不会用,还说文化传承做得好?真是笑话。”余洋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一手烂字全校闻名,高中时候就经常被老师当作反面教材来告诫班上的同学。所幸他分数够高,通常能够甩第二名好多分,所以就算是卷面分扣得比较多,也对他的排名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段霁转学过来,因为他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卷面十分让人赏心悦目,他们两人经常被老师拿来作比较,因为有了段霁在旁边比着,余洋这才把他那一首“老中医体”给稍微收敛了一点儿。他从小到大就偏重理科一些,高中的时候,老师成天在他耳边讲说他的字不好,他都因为自己学的是理科,写文字的时间比较少,从来没有往心里去过。到了大学,基本上都是在用电脑做事,更加不会专门腾出时间来练字了。以前就不好的那一手字,此刻更是没法儿见人。被那个香港同学当着面这么一问,余洋竟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是啊,虽然这个香港同学说的话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但是对付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把他擅长的给抵回去,但偏偏高傲了二十几年的余洋就是在这上面拿不出底气来。眼看着他引起来的战火就要烧到整个内地学生身上了,旁边一个声音适时地插进来,“会写两个毛笔字很了不起吗?”段霁走上来,那张一向没什么烟火气的脸上露出一个极少见的嘲讽笑容,也不知那一刻是不是唐清朗附了他的身,他带着从未有过的中二走上前去,一把撕下那张打了他们所有内地留学生的脸的纸,冲那个香港同学笑了笑,“谁的毛笔字写得好,哪个地方的文化传承就做得好吗?”他说完自己都不屑地笑了一声,明晃晃的在讽刺那个香港同学逻辑错误。他也没多说,那香港同学摆明是挑衅,不想给余洋任何借口溜走。过来的时候,自己带了纸和笔。段霁走过去,伸手对他说道,“借纸笔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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