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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3页)
>“啥事啊!”他乐呵呵地凑上前。“我有一把祖传了十八年的四十米大砍刀。”季澜看男生没反应过来,凶神恶煞地说,“你把脑袋伸过来我保证不动你。”☆、第11章理发店出来后,季澜扫荡了一遍小区附近的超市和丝芙兰,最后脑袋上反扣着一顶鸭舌帽回到了家。让狗蛋叼着钥匙开了门,季澜一步一步地挪进去。不是她瘸了,而是东西实在是有点多。左手扛着两卷竹席,右手拎着两大包日用品和吃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大号的黑色纸袋,印着白色加粗的sephorx。可以,这很网红。狗蛋一边翻着袋子找吃的一边好奇地问,“干嘛呀现在。”季澜盘腿坐在地上,黑色纸袋被倒了个底朝天,她把里面的东西在面前一一摆好。水乳、粉底液、眼影盘、口红、化妆棉、防晒霜、妆前乳和镜子。接着斗志勃勃抄起一瓶化妆水:“化妆!”撸起袖子就是干,季澜娴熟地打了个清透的底妆,接着从眼影里挑了胭红色的一格,手指轻轻戳了几下,随意地在眼窝上抹了几道。接着熟练地染了眉毛,挑了眼线,抿了咬唇,大功告成。上一辈子的她对化妆这件事早就顺手地不能再顺手了。季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皙的皮肤配上桃红的眼影,是很适合夏天的清新妆容。只是好像还缺了点什么。想了想,她用手指蘸了蘸桃红色的眼影,当作腮红拍到两颊,由鼻梁蔓延到颧骨两侧。又拿起眼线笔,稀稀拉拉地点了几粒浅浅的棕色雀斑。满意地把刘海拢到两边,摆了个姿势,她看着镜头里的自己。不错不错,雀斑妆,在14年还算很超前。虽然不日常,但是作为概念,拍照还是很好看的。关键是一定很吸粉。美妆博主不比别的,单单化个普通干净的妆容是不可能大火的。只有妆容配色够新、够奇、够怪,外加照片越看越顺眼,才能杀出一条自己的路来。当然,虽然实力很重要,但是后期的炒作也不可或缺。想了想,她拎走狗蛋,拿起它正在啄的薯片贴着脸,笑着wink,俯拍了一张照片。仔细检查了下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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