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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2/3页)
后脑勺是脑袋最脆弱的位置,只有疯了的人才会这么用力地拿后脑勺跟墙壁比谁更硬。云琅抿着唇,看着她的动作幅度一次比一次大,然后趁着她某次前倾的时候将头靠过去,她后仰的头理所应当地撞在他的头上,力气大得将他的头也撞到墙上去磕了一下。他痛得闷哼一声。云杉痛得涣散的神志忽然凝聚起来,她看向云琅,瞳孔肉眼可见地散开了许多。眼见她的泪水更加汹涌,似乎并非只是因为疼痛,云琅忙低声安慰:“没事,不疼。你……要怎么才能好受点?要不……我跟你说话,分散注意力?”看到她艰难地点了点头,云琅咽了下口水,他从小就寡言少语,不爱言辞,好在他身份出众,与人交往时大多是别人负责找话题,听见有趣的就吭一声,无趣的就左耳进右耳出,他活了二十七年,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直到现在,他多希望自己能够瞬间陆正宇附体,他的语言永远那么丰富,随便扒拉一点东西出来也能讲三天三夜。想到陆正宇,云琅灵光一闪——他这辈子注定跟陆正宇有孽缘,两人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甚至上了大学也在同一个学校。这家伙从小就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货,他闹得那些笑料要抖出来,恐怕也能讲三天三夜。云琅心里有了谱,简单地理了一下思绪,就开始以时间顺序抖陆正宇的黑历史。云杉刚到迪拜的时候暗中做了许多训练,其中包括专门的药物训练。云琅实在没什么讲故事的天分,再好笑的糗事被他用干巴巴的声音讲来也失去了笑点,幸亏云杉对陆正宇的黑历史毫无兴趣,光听云琅的声音就已经满足了。云学长今天说的话,恐怕比他这一年说过的话加起来都多吧。云杉迷迷糊糊地想。在云琅讲完小学时期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云杉的身体渐渐适应了还是药性逐渐褪去了,刮骨剃肉的疼痛变得不再那么难忍。见她好了一些,云琅默默地截住话头——他也发现了自己讲故事的水平烂得可以。接到云杉疑惑的眼神,他干咳一声,转移话题:“我听阿宇说,你是哈菲兹亲自从首语招过来的……也给我讲一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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