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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场!修罗场!修罗场! (第2/3页)
。” “宋烺,”陆骁转过身,也顺势摆脱了宋烺几乎是狠狠钳在自己胳膊上的手臂,“这是我跟你提过的,我的男朋友,他叫薄言。” 薄言第一眼就对这个人很没有好感,这个人刚一来就没骨头似的往他的陆骁身上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他还真的猜中了。 他和这个叫宋烺的男孩,还真如薄言之前所想的,仿佛是古校和白高的化身一般,代表着两个极限。 他是古校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热爱智力上的挑战,对自我的约束极其严格,易于管理,从不标新立异、打破常规,却也超然地优秀,渐渐地成为令人望而却步的表率和模范;而身着白高那身标志性白色校服的长发男孩,则是显而易见的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好像下一秒就要跑到舞台的中心当摇滚歌手,或者只是在无聊的课堂上翻窗而出,追着一只蝴蝶跑。而且,薄言近乎绝望地意识到,陆骁原本就是这样的女孩——否则他们两个人怎么可能当了那么多年的好友,甚至现在也是亲近的室友。 其他的更不必说了,帅气逼人的长相,潇洒不羁的长发……薄言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留这样惹人注目的发型。他好像看到古校迎新大戏上那调侃的一幕出现在现实中。 他是真的害怕陆骁跟那位女主角一样,对自己说: 我们之间只是一场错误,请您忘了我吧! 但最终,薄言只是礼节性地微笑着,对不愿看向自己的宋烺说:“你好,我是薄言。” 他顿了一下,宋烺仍然没有看他,但他还是接着说: “我是陆骁的男朋友。” “哦,”宋烺终于正眼看向这位坐在陆骁旁边的、古校出品的典型“优等生”,“我家萧萧呢,是第一次谈恋爱,班长你多担待呀。” 陆骁看着他笑容逐渐扩大的侧脸,只觉得非常恐怖。 小时候呢,宋烺确实是经常奶声奶气地跟在她身后,一口一个“萧萧姐姐”地叫着,她也觉得他可爱,愿意叫他“妹妹”、“宝贝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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