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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完美做到也不是很重要。但楚征仪爱干净的同时又精力十足地爱上进,和这山庄里的被老鬼带过的爱懒散的老滑头们都不一样。也许一开始她干活还要指点一下,但后面只要他身体动一动,楚征仪就会注意到他的动作,并且知道他下一刻想要吩咐做的事情,立刻递上他所需之服务。很、很舒服……被全方位服务,这服务中的人还能让你不讨厌,很难得了。当然程湛觉得相处最称心的时候是当他在制作他最喜欢的灯具的时候。他喜欢用最繁华的装饰做他喜欢的灯具——那些五花斑斓还亮晶晶的灯具。为喜欢的东西多花钱、多花功夫有什么不对?可是从小到大他都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还年幼的时候,他母亲逼着他把父亲给他攒下的所有零花钱都花掉,花掉的途径不是用来买书就是用来假装他主动买给父亲的礼物,以便全方位讨父亲欢欣。他偷偷买过一盏非常便宜的花灯,当天被母亲愤恨地拿着藤条抽,那一天晚上全城的人都睡得死死的,他着迷地盯着屋中唯一的光亮瞧,他母亲迷糊中醒来望到他的样子,气愤地骂他烂泥糊不上墙,逼着他继续练字读书。像以往一样,哪怕他全身伤痛也无法休息一天。母亲在他六岁的时候得以进父亲家门,从此生活更多了纷纷扰扰、鸡飞狗跳。只有望着那些灯,让自己的注意力像飞蛾扑火一样无比靠近那些灯,他才感到静谧和舒心。被老鬼收留的时候,老鬼一边爱惜他的才华,一边总以珍重才华为由,不许他玩物丧志,命令他毁掉所有的灯具。他没有在乎,骂就骂,打就打,反正他被打骂着长大,早就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依旧我行我素,一逮到空处就去买各式各样的灯和做灯的材料,老鬼都拿他没办法。随着他靠着专注力和观察力逐渐继承了老鬼的衣钵,越来越多人捧着他,也说他的喜好好,甚至送灯讨好他。可是说也喜欢的,很多实际眼里多不在意;眼睛看得入迷的,多半是见财贪婪,背后或是说卖掉换钱多好,或是说那些名贵的装饰用在其他地方才不浪费……那么久的失望与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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