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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2/3页)
灵魂出窍了。到这周末,精神终于慢慢好起来,谈了好久的项目终于搞定,所有人都感动得谢天谢地。经理扬眉吐气,大手一挥说犒劳请客,领着几车人直奔中泰广场的银亭会所。吃过晚饭,有的人就先告辞了,留在这儿的无一例外全是爱混夜场的老油条。经理开了个KTV的包房,又招上俩姑娘陪酒,有几个人跟着他一块儿去了,余下七八个都在楼下的舞池和酒吧里。洋酒开了满满一桌,我比谁都兴致高昂,挨着敬了一圈,一手烟一手酒,嘴说个没完,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一直讲到舌头牙齿都发烫,脑袋缺氧得晕头转向,还不肯停下。小费一百一百地塞出去,陪酒的姑娘身上香气扑鼻,左喂一口右送一杯,我从没喝过这么多,是真的喝吐了,差点栽到马桶里。吐过两轮,又在沙发里眯了一觉,醒来时桌上杯碟狼藉,人都没了,只剩一个席放在旁边抽烟。见我睁眼,他弹了弹烟灰,笑道:“全是人的地方也敢睡,赶紧摸摸钱包还在不在。”我下意识伸手一摸,说:“还在。”他好像听了什么了不得的笑话,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我正当半醉半醒,视线里的席放比平日里顺眼多了。加上他也喝了不少,那目光稍微地涣散了一点,看上去锐利稍减,儒雅可亲。他将烟架在烟灰缸上,他的手指细,长,像女人。——不知道握起来什么感觉。我觉得空气闷热难耐起来了,像有人在空气里撒了一把小虫子。他似笑非笑地问:“你一直盯着我干什么?”“我要去洗手间。”我答非所问,摇摇晃晃站起来,头晕目眩,他扶了我一把,跟着站起身,说:“慢点,我送你过去。”他的手抓住我的胳膊,我低头一看,灯光下的那只手忽绿忽紫,乍蓝乍红,明明都是热烘烘的颜色,照在上面都冷冰冰的。我摸到他的手,果真很冷。耳朵里都是隆隆的音乐声,倏然窜入了一声笑,贴着我的耳朵尖,头发若有若无地被吹动,下一秒他的身体就贴了上来,半扶半抱地架着我走进洗手间。这种高级会所的洗手间都富丽堂皇,角落摆着绿植,空气里是清新剂的香气,目之所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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