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_分卷阅读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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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3 (第2/3页)

者。

——没错,我现在正以“孟潜声暗中的天字一号追求者”自居。

小孩子的心思变得比女人还快,虽说我那时候已不见得多小,但跟现在的年纪相比,姑且还可以这么叫吧。于是我给自己指了两条明路:不能放任自己,应该把这点危险的心思扼杀在萌芽之中;跟孟先生明说我喜欢他。

前一条路已经看得到头了,肖芳多半喜欢孟先生,如果加上关庭这个煽风点火的奸臣,我仿佛都能想见几十年后“别时君未婚,儿女忽成行”的情形。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诸君,千万慎重在睡前思考事情,尤其是有关人生选择的大事。

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孟先生和肖芳结了婚,关庭还起哄让我给他们的孩子当干妈,半夜三更的,硬生生把我气醒过来,后半宿都没睡着,在床上打滚到天亮。清早闹钟刚响,我杀气腾腾地掀被而起,决心绝不能坐视肖芳这个潜在的头号情敌,必须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后来我给孟先生说了这个事,他问我:“就因为做了个梦?”

我承认自己当时出离愤怒:“叫我做干爹就算了,关庭竟然说她要做干爹,让我做干妈,给我气的。”

孟先生不予置评,以影响工作为由,把我关在了书房门外。

事物都有两面性这话很有几分道理。譬如早恋,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在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是尤其珍贵的经历。等到你足够成熟睿智、冷静世故,或许你总能做出价值最大化的最优选择,但却很难再全然发自内心地喜欢一个人,不为高权贵势,不为性,甚至谈不上志同道合、灵魂相依,只是因为想到他,心里就高兴得要化掉。

我不否认这种喜欢或许接近于某种带有原始性和动物性色彩的情感,但如果换种说法,听起来就浪漫得多了。

——喜欢孟先生,出于我的本能。

我的确很爱孟先生,但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我们刚好在那个年纪认识,或许根本就不会有今天。放在现在,我未必有那么大的勇气放任自己走向一段在大多数人眼中有悖世俗的感情,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毫不顾忌父母的感受、周围人的眼光和社会的歧视,不考虑爱情与自我价值孰轻孰重,连起码的天长地久都没有想过。

我的心让我去爱他,我就莽撞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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