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5 (第2/3页)
是一家小酒吧的名字,Anton知道那地方,在布鲁克林昆西和汉密尔顿高速的交叉口附近,离公园不远,以前是Roger的辖区。Anton想起昨晚,他走的时候,Roger说还要再整理下材料,所以离开得比自己晚。有可能就是在他跟Rene纠缠的时候,Roger收到了什么消息,写了这张条子。那么上午他在哪里?难道是走得太晚了?Anton看看那字条,的确是Roger的笔迹。他打电话过去,Roger的手机关机了;问Owen,也没有收到Roger的消息。今天是星期五,他除了交接已经没有别的事情,犹豫了一下,吃过午饭,Anton还是带上枪一个人上了路。◆·◆Anton到时,酒吧似乎还没开始营业,关着门。正在打开窗户外卷帘的老板看了他一眼,让他进来了。“灯影”并不出名,却很有特点。这里风格古旧,松木纹饰出原始简单的印第安风格,一进来就像到了几十年前。通常下午,别的酒吧还没上班,它就已经开门了,除了酒水,还提供下午餐,每天有几个不同的小菜和自制的点心。最特别的是晚上,这里有只老乐队演奏blues。那个乐队没有名字,或者据说就叫“灯影”,乐手都是已近耄耋的老人,除了两个偶尔来的白人,其他都是黑人。乐队经常在昏黄的灯影里演奏一些经典的老调,尤其即兴玩得非常好,可惜人却经常凑不全——听说,每每人凑齐演奏之时,那场面异常热烈而感人。然而Anton却从没赶上过,他只来过两次,一次是Roger和同事带他第一次来,一次是带着女孩子。现在酒吧里,低声放着一支老blues,半明半暗的光线下,除了几个侍者,已经有两三个客人了。气氛很安详。大部分老旧古拙的桌椅空着,越发显出几分寂寞来。Roger还没有到。Anton到吧台要了点东西。他身后,酒馆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