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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 (第3/3页)
血痣成为来世来路的记号。“公子,风大了些,莫如回去吧。”苏末站在他身后,看着他迎风站着望向一无所有的远方。白衣和着红氅,艳丽又出俗,恰如他不甚平凡的一生,功过得失任人评判。江湖游士也好,落魄子弟也罢,冷酷也好,风流也罢,一如他落满雪的银黑相夹的发,一一随风散乱,何必非要揪成齐齐整整的一束?如何评说,且当笑谈,只是他在乎的,已然随着千军万马消失在重峦外。“苏末,他多久方回来?”他幽幽出口,问着苏末,却对着脚下的空无崖。苏末笑了笑,道:“陛下神勇又智敏,料想最晚来年秋便可回来了。公子,先回去罢。他们已走几近两个时辰了,望亦望不到了,身体要紧。”李容若恋恋不舍地又望了军马消失的那处丘脚几眼,转身,一眼看到那棵粗壮的樱花树上稀稀落落挂了层衰黄叶子,笑了笑,道:“来年春给它好好施施肥,又该长得粗壮些了。”“公子,这樱花树有何特别?寨子里有许多,赏樱何必驾车驱马来此?”“寨子里的樱花,只有樱花的味道,比不得这一株……”“有岁月的味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李容若一转头,见是白子君,笑道:“这岁月的味道,可磨人了。”白子君点点头,朝他柔柔笑着,比雪还绵软。“走吧,回去吧,莫耽搁喝药了。”他似是毫不在乎,道:“一点伤寒罢了,不碍事。”倒是目光一直萦绕在那株樱花树上,从树干绕到树梢,又从每根树梢绕回树干,不依不饶,不愿离开一分一秒。“你入冬不多久染的伤寒到现在还未痊愈,要多多留心。”他担忧地看着他原本便瘦削的身体,如今更是又减了一圈。“是是是,不曾想你愈来愈比小馒头还烦人。”李容若白他一眼,率先离去。潜渊寨,离都城九畴城郭十里,位于托云山山腰靠阳处。寨中植满樱树与梨树,每到春来,花儿烂漫,从去年起便惹得周遭百姓慕花而来。名声渐渐远了,今年便又多了好些游人来踏春,连十里外的九畴中人亦不嫌此处简朴络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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