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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迷途 (第1/4页)
「27」迷途
这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 乌鸦伸着手指数,好像是第二次。上一次为了返学的事情,差点没逼死她。 自那日出门后,他已经三天没有回去过了。白日在堂口里上工,晚上去夜总会喝酒,喝多了就直接宿在店里。 不过,没点小姐。这般的素法,都要让手下怀疑他是不是某个生殖器官出了问题。不过,只有亚佐知道,他大佬只是想借酒,暂时忘记屋里的那个带刺的女人。 最后一口酒落肚,男人把玻璃杯一放,直直躺进了沙发里。那日黎式的话,一直重复回响在他脑海里。 其实,他不是不懂她的恻隐,也不是不懂那种参与在别人的死亡中而会心生的内疚。 可懂又如何呢? 他年幼颠沛流离的时候,眼见母亲被人斩死,而大半缘故是因那个混道的黑心父亲的时候,谁又来恻隐过他? 在他十四岁入古惑行的第一天,就知道了一句话:要混,就要做最大最有势力的那个,要不然就趁早离开。 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只是古惑仔。 他老豆(父亲)是出来行的,行了几十年,依旧屁都不是。只因为一点小小的仇债,就连累妻儿。要不是阿妈用命护住,哪还有今天活着的乌鸦。 那个时候,他13岁。 老母的血喷洒出来,烫在他脖子上,脸上。就算过了两世,那种灼烧的感觉,他都不会忘记。直到现在,他颈后的那块皮肤都要比周边的温度高一些,因为,那是被亲妈的血浇过的。 他不知吗?怎么不知。江湖恩怨不可能不牵连到家人。 人命不贱吗?贱啊。攞住把刀,殺人,随随便便。 人就像从天台上洒下来的白纸。被风吹在空中,落地后被染的五颜六色。哪面黑,哪面白,有些人有得选择,而有的人没得选。 他在跟狗抢同一个搪瓷碗扒食的时候,选择了跟着一个施舍一碗白饭的人走。 实则,这没得选。 如果一张白纸被沾上墨水了,还能变得白嚒?答案显而易见。 江湖,从来就是条不归路。 重生两世,如今,他只想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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