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剧本不太对[穿书]_分卷阅读13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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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9 (第3/3页)

卸下了所有需要带在身上的枷锁,单纯的、自由的、轻松的、安全的与一个人坐在一起,仿佛那就足够了。

可离开他后,心里想说得话却好像怎么都写不完似的。

信鸽能承载的重量很低,陆阳最开始是将自己的字尽可能的缩小,甚至正反面都写满。后来他干脆抛弃了信鸽,改为用鹰。

鹰是在路上遇到的一游方商人处买的,花了大价钱,不过陆阳富,也不在乎这些。这只鹰贵也有贵的道理,他载量高,除了信纸外可以载一些小物件,陆阳时不时通过它给沈言寄去手信,而且他本身就算猛禽,自我保护能力也比信鸽高很多。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只鹰速度比信鸽快上许多倍。

随着他们之间距离的增加,信鸽已经没有办法一天之内飞来回了,有时候好几天才会收到一次,可这只鹰却不同,这只鹰速度极快,最慢也是两天一个来回,几乎保证了他们的通讯。

也变相的让陆阳有一种错觉,好似沈言一直都在他身边,他们俩从来没分开过一样。

陆阳将自己这一天的经历写在了信纸上,包括在山下遇到陆千帆后,对方说得那些似是而非的话,然后又写下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最后陆阳在末尾习惯性地写了一句,爱你么么哒。

将信纸叠好放进信封,陆阳又拿出一块花色上好的布,将信封放在布上叠好,系蝴蝶结,最后再把刚刚在门口梅树上摘下的一小支梅花插进了蝴蝶结中,让他稳固的立在上面。

陆阳唤来飞鹰,把信袋交给它,然后喂给了飞鹰一块鲜肉,“早去早回。”

飞鹰吞下肉块,拍拍翅膀,从窗户飞了出去。

陆阳跟着它走到窗边,目送它的身影消失在月色尽头。

翌日,天蒙蒙亮时,陆阳便被白露唤醒,启程下山。昨夜陆阳到山上时已经很晚,又花了时间写信,所以只睡了一个半时辰,走在路上时都有些脚步发软。

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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