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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1/3页)
养伤,半个月后圣手毒心周风池有了一个使唤小童儿,取名歧盛。意思很简单,歧路边捡的胜儿。他嫌胜字太浅白,易字为盛。周凤池是信道的。信佛的人讲兼济天下苍生,信道的人讲独善其身,泽及万世不为仁。周凤池这个人冷心淡肠,外表从来都是恬淡自若,安然自在,否则不会连老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点小误会就能跟他一刀两断。他肯留歧盛在身边,说明他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还没喜欢到收为徒儿的地步。他不收徒弟并非怕什么师徒反目之事,只是不想跟太多人牵扯上更深的羁绊,说白了纯粹的懒而已。他这一辈子只对两个半人另眼相待,一个是他妻子聂纨纱,一个是司马兰廷,另外半个就是歧盛。所以当司马兰廷求他收歧盛为徒时,他略一考虑就应了。第一,歧盛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耳濡目染,本身也是聪明伶俐举一反十之辈,教起来其实不用费什么力。第二,他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既然已经享不了清闲还不如多教一个让他们自己研讨,省得老来烦自己。从此,歧盛的运便开始顺畅起来。有的人你给他铺好了路,架好了桥,他也不定能走上康庄大道,一犯混他干脆跳水里扑腾去了,司马兰廷的宝贝弟弟苏子鱼就是这种人。有的人你只要给他铺点小石子儿,他就能给你变座城池出来,歧盛就是后者。到今天,已经没有人能看清歧盛藏刀的笑容了,他不但能把握机会也能创造机会。从看懂母亲留书的那一天起,他就在酝酿覆灭杨家的计划,更何况今天做这件事已经不单单只为自己的私怨,更为了司马兰廷的理想和抱负。18岁从西秦回大晋后,他开始一步步走进杨家,成为杨骏的门客,又成为杨骏的心腹,再成为杨骏的间谍,从头到尾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陌生青年。彻骨的恨和怨,被他埋藏得很深,深到司马兰廷很多时候都只能雾里看花,甚至起了介怀。所以,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歧盛没有丝毫不悦。司马兰廷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主公、朋友、师兄、爱人……任何一个词可以涵盖得开的意义。在他清苦的11年岁月里,司马兰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真心真意关怀他,为他着想的“别人”。他想维护他,成全他,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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