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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确实是会让人做梦时都笑醒的。大三那年我被省队看中,挑选进去成为一名职业篮球员。那时CBA(中国篮球职业联赛)才刚刚开始,还是相当红火的,即便我当时只是个板凳球员,拿到的第一月薪水却比我父母的总和还要多。我记得我用我生平第一桶金为母亲添置了身新衣为父亲买了个小型按摩仪,省下的二百来块钱便请程叶下了馆子。当时他用挺酸的语气说:“你小子发达了可千万别忘记提携穷哥们我。”此话说後也就四、五个月,我刚能上场打球时他就真正的发达了。事实上一年以前他就和他的大学同学合资做小生意,就是帮人家大公司跑业务拉客户。後来他独自一人拉到了个大客户,帮助那家公司签到了份上百万的合约,人家公司一次性就给了他5%的提层,还订下了他一毕业就到那公司去做业务主管。等他请我的时候我们去得就不是小饭馆而是豪华的五星餐厅,那晚我还破天荒的喝了二两白酒。後来我得知那个客户是个中年女强人时就取笑他是靠了这张不错的俊脸,他也丝毫不掩饰喜悦的说如果有一天在商界混不下去了就去做小白脸。“我们兄弟总算也出人头地了!”欢呼著尽兴著,孔雀这个名字已经多久没被提起了?似乎他已经远离我的是生活重心了。14时间真的飞逝而过,一转眼孔雀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已经七年了。在读大学的空闲时间里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他,但到了球队以後,整天忙於训练比赛,用来悼念那段不知该说荒唐还是绝望的迷恋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只是没有训练和比赛的日子,习惯早起的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盯著天花板,会想起那个让我温暖到通体舒畅的清晨。他唯一一次的柔情和淡然纯粹的笑脸,已经完全掩盖了当时的痛苦,使那段时光是只留下美好的印记。我不恨孔雀,从来不恨!我爱孔雀……永远都爱!我父母两年前因工作关系搬到了临近的城市,因为坐火车来回不过两个小时,所以他们也没有要求我一同前往。事实上我也决不会离开,倒不是我现在还妄想他会回来,只是对这残留著我一生最珍贵回忆的城市无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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