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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 (第2/3页)
人,矛盾的结合体。他即崇拜着那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德里克·温莎,又无法接受他心目中那个完美无缺的人居然以这样的方式脱离家族再也没有回来。他一方面怨恨这样的德里克·温莎,另一方面却又憧憬着迷恋着如此为所欲为的德里克·温莎。“弥乐和德里克叔叔真的非常像。”是的,弥乐是那个德里克·温莎的孩子啊,即使是生活在贫民窟也教养得像个正统贵族一样的人。他们有如此相仿的眉眼,他们有如此相同的气味。亚瑟·温莎从遇到弥乐的那一刻起就被这气味迷惑得不能自抑。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爱着那个光明王一样的弥乐,还是在寻觅心底深处一直不愿意直面的,埋在幼年心灵里的那份追逐。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纠结来纠结去,终究不会有什么结果。他曾经幻想着带那个孩子回诺丁汉,为他冠上荣耀整个大不列颠的姓氏。他到底是做到了,但用的却是这种让他痛彻心扉的方式。作为亚瑟·温莎,他可以摸他的头发,可以亲吻他的脸颊,可以为他扣扣子,可以为他梳头发。但是作为亚瑟·斐波罗斯,他却再也不能爱上他。霍城安无法形容自己现在是怎样的心情。他绝对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来表示自己对亚瑟·温莎处境的同情。他没这个资格,而亚瑟·温莎也不需要。他回过头去隔着阳台玻璃看坐在沙发上和爱德华公爵对视的弥乐。他的脸色说不上好,暖色的光线打在他脸颊上透着一股子不甚健康的白。霍城安知道弥乐有多崇拜他的父亲,他从小生活艰难,受了很多苦。尤其是在经历少年丧父后一个人在异乡漂泊,心酸可想而知。现在告诉他他有一个爷爷,有一个哥哥,有一个姐姐以及常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家庭。他会怎么想。依霍城安对弥乐的了解,他绝对不可能就这么高高兴兴接受的。但是,对于华伦斯坦,霍城安依旧无法理解。他早就认出了弥乐,他一开始就知道那是他故友的儿子。但是那个故友却是带着他的未婚妻私奔,和他断绝了交情的人。他本应该把怒火转移到弥乐身上,但他却这么提携弥乐。他对待弥乐就好像自己的孩子。而华伦斯坦先生这么多年了依旧膝下无子,他的夫人也来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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