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明朝考科举_分卷阅读3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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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3 (第2/3页)

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来了,只需按着题目那三句正论反论,增填血肉,校练文字。他破题向来爱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这回也不想改风格,就照着原题一字字翻译——最要紧的“学之”二字在破题里就得点明!

“圣人寓邻国而听古乐,学之久而……”而不知肉味。这里正是因专一学乐才不知肉味的,关键在专一,精炼一下就是专。

“学之久而专,称其至美。”

破题之下,就是承题。承题当与破题相反相承,便从韶乐之美入手,要写得有力些,毕竟许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几句,前几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赞美它……那就是:“夫古乐莫美于韶也!”

孔子都能说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天底下还有什么夸的比这个更狠?他只拿古乐比韶,还比得不够全面呢!

作制艺文章还不就靠放开吹,哪个大明朝的文人还真的能代入圣人的眼光心思?

——王阳明不算。

崔燮放开胸怀,吹完了韶乐又吹孔子,吹他学韶乐、称赞韶乐,从其赞赏之句里既能看出圣乐之美,更能看出圣人追慕先圣的用心之诚。

起讲、入题两段就略微解释一下背景:“昔有乐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后唯齐国仍传有韶乐,孔子在齐国闻之。而闻之之后自然要学之——这里若直接从闻之接到学之,却显得有些跳脱,不连贯,正好点一句二圣之心暗契,孔子是为追慕大舜,才要学他的韶乐。

一二比写了孔子志慕大舜,从乐中感受到三代之风,前圣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转入“学之”,精研大舜传下的乐音乐器,凡琴瑟笙萧、鼓鼗钟磬之类无不精研——得学这么多才能让圣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怀想着音乐就能食不甘味了。

五六比自然过接了“三月不知肉味”,转写孔子学乐之诚。因为专心于韶乐,专心于追寻古圣之德,从学乐中已能体会到学有所得之乐,谁还在意俗常的口腹之欲呢?

齐国养的小畜牲算什么,怎能比得上圣人跟圣人之间精神交流?怎么比得上韶乐可以上升到天人之际的协和之美和里面隐含的大禹的圣德!

最后两比便就要重写韶乐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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